法规概述
在美国,食品接触再生塑料的监管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负责。食品接触再生塑料的法规要求与初级食品接触塑料的要求相同,即再生塑料也需要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下第21章节(21CFR)中的要求。
《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21CFR) 原则上允许回收塑料用于食品包装,并发布了相应的再生塑料质量评估指南文件。再生塑料相关企业可自愿向FDA提交对其再生工艺评估的申请。
再生塑料在美国上市前的合规要求
美国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进行再生塑料工艺的认证。但是,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上更加具有竞争力,不少企业仍然选择向FDA提交再生塑料的认证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后,FDA会对整个回收工艺进行评估。如果FDA认为通过该回收工艺生产的再生塑料产品是安全的,则会向申请人出具相关产品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无异议函(NOL:No Objection Letter),其中将会包含申请公司信息、塑料类型、回收工艺类型(物理回收或化学回收),如果该材料有相应的使用条件限制,在无异议函中也会进行注明。
企业义务
什么时候需要进行FDA再生塑料申请
再生塑料需要应用于食品接触材料
已评估的生产工艺发生改变,例如原料变化,工艺改变和产品用途改变等。
谁可以申请
再生塑料生产企业
再生塑料使用企业(可以与上产企业联合提交)
再生塑料设备生产企业
我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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