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在国内道路运输时,需要确保相应危险货物参与方都按照法规标准要求准备合规的运输文件,有些运输文件需要随车运输,有些文件需要随附包装,目前瑞欧科技可为企业提供如下几项服务内容:
SDS及安全标签编制
危险货物如果同时也是危险化学品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在向下游传递该产品时,需要编制SDS(安全技术说明书)和随附安全标签,即我们所说的“一书一签”信息,该“一书一签”的编制需满足国内相应标准要求。
危险货物托运清单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托运人在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向承运人提交电子或者纸质形式的危险货物托运清单,托运人应当妥善保存危险货物托运清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下图是托运清单的模板案例:
安全卡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承运方需要保证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目前安全卡由四页信息页构成,主要涉及应急救援,车辆标志牌信息及危险货物危险特性介绍,运输车辆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信息。
危险货物标签及标记
在危险货物包装上还需要根据法规要求,附上合规的危险货物标签及标记信息。不同的危险货物有其不同的危险性分类及对应的标签信息,作为危险货物的托运方需要保证在危险货物外包装上附上合规的标签标记信息。
相关法规简介: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于2019年7月10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本条例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指的是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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