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ADR,全称:Accord Relatif au Transports Internationaux de marchandises dangereuses par route)是欧洲国家于1957年签署的一项国际公约,并于1968年1月29日正式实施。该公约旨在提高欧洲道路危险品运输的安全性,每2年更新一次。
《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旨在确保危险货物在欧洲范围内的道路运输安全,降低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风险,保护人类生命和环境。
我国于1990年加入ADR公约,并制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以规范危险货物的运输行为。同时,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世界各国共同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水平。
总之,《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ADR在确保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命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作为签署国之一,严格遵守公约规定,不断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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